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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室内设计师培训班通知
琼人发[2004]69号
各有关单位: 为配合2004年下半年我省室内设计师鉴定考核,帮助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,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,准确理解考核大纲,掌握考试要点,我局将与新领域职业培训中心联合举办室内设计师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培训对象 凡高中以上有志于从事室内装饰行业的社会各界人士。 二、培训内容 室内设计原理、手绘与效果图表现技法、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、装饰工程预算与成本管理、装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、计算机辅助设计(3D、CAD、Photoshop)、行业法规与职业道德等。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培训大纲,统一标准,统一教材、统一培训的规定开展培训。 三、培训时间 首期2004年9月25日开班,其中脱产班学习培训时间三个月、业余班学习培训时间六个月,二班均为350学时。以后每期开班时间以报纸公告为准。 四、培训地点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(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)。 五、培训师资 聘请长期从事该课程授课并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讲(特邀深圳专家讲座)。 六、证书 培训结束考试合格者,颁发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核发的室内装饰设计职业技能证书;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,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》。该证书全国通用,是从事室内装饰设计工作的权威资格证书。 七、培训费用 学费3600元,教材费350元。 八、培训时间 以开班所发课表为准。 九、报名所需材料 近期免冠黑白2寸照片4张,身份证、毕业证复印件2份。 十、报名地点和电话 地址: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大厅(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) 联系电话:65314448 13368901588 程主任 二○○四年九月二十日 |